近日,雲林麥寮風場發生陸域風機起火事故。高空劇烈燃燒的機艙與葉片碎片四處散落,劇毒的玻璃纖維殘骸隨風飛散在空氣中,恐被周邊居民吸入肺部、埋下嚴重健康隱憂。這場沖天烈焰再度將陸域風機的公共安全風險推上風口浪尖。然而,這起意外絕非單一事件。多年前新北石門因颱風受損的風機殘骸,至今仍棄置散落在山區;推動陸域風電二十餘年來,這些層出不窮的災情,正是台灣綠能政策長期「制度缺失」的縮影。
來自新北石門、苗栗苑裡、彰化芳苑、雲林麥寮、雲林四湖等地的居民、地方代表及環境團體今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推動陸域風力發電已超過二十年,但政府至今仍未建立民宅禁限建距離、居民健康影響評估及事故救災制度,地方居民長期承受噪音、低頻振動、眩影、漏油、設備故障等風險,始終得不到合理保障,除此之外,舊風機還可能原地重建,變成更高大的風機,干擾程度加劇!
與其他大型公共設施相比,陸域風機的設置規範明顯不足。高度動輒超過 150 公尺甚至 200 公尺的風機,產生噪音、低頻振動、眩影及葉片飛落等風險,但我國至今仍未訂定全國一致的民宅安全距離。部分開發案甚至出現風機距離民宅僅數十公尺的情況,居民被迫與大型工業設施比鄰而居。
麥寮風機起火事件更凸顯另一項長期被忽略的問題。當高度超過百公尺的風機發生火災時,地方消防單位往往缺乏足夠設備與救災能力,只能採取警戒與管制措施,任由機組持續燃燒。若事故發生於住宅區、學校周邊或重要交通路線附近,其風險將更加嚴重。然而目前中央政府並未建立完整的風機事故應變機制與救災規範。
能源轉型不應建立在犧牲地方居民健康、安全與生活品質之上。當政府連最基本的安全距離、健康評估與事故救災制度都無法建立時,持續推動新的陸域風機開發,不僅加劇地方衝突,也將進一步削弱社會對再生能源政策的信任。
地方居民今日站出來訴說多年來生活在風機下的真實處境:
麥寮鄉民代表吳明宜表示:
5 月 31 日中午 12:30 接到鄉親來電通知,濁水溪出海口南側有麥寮風力發電機起火,趕到現場看到北五消防隊、橋頭派出所派員前往。
我問現場人員有沒有通知各單位,消防隊說有通知台電斷電。我問要如何滅火?現場的人員回報因為風機太高,而且風勢太大,無法針對風機滅火,只能協助掉下來的火花,導致的區域性火災及時救援。
我問台電人員是否否到場,後來來的是一群國外的外包廠商,現場直接問消防隊有沒有雲梯車或是無人飛機?沒有,消防隊的雲梯車也到不了 70 米的風葉。
這是政府一直在推動的綠能政策,沒有後續的章法,沒有針對綠色能源滾動式的檢討,只是不斷地在台灣這個小島嶼,增設新的綠能設備。
昨天在濁水溪河畔彰化大城風機下,接獲農民通報,國際瀕危物種東方白鸛,身首異處慘不忍睹。在地的農民關心這個瀕危物種的朋友,每個人都告訴我他是被風機打下來的,但沒有人知道他就是這一次在台灣野外繁殖成功並記錄的小白鸛。
不只是在地朋友不能接受,就連這一段時間一直關心、協助的朋友,都無法相信這件事情。
台灣在生態保育的貢獻是什麼?我們是不是要重新思考面對這些嚴重的議題。
在麥寮地區有將近40隻的風電,濁水溪出海口也是野生動物的天堂,如何讓綠電與生態共存,這是政府要重視以及面對的問題。
四湖反風吹自救會會長吳連進表示:
抗爭四起、從北到南,三芝、苗栗、彰化、雲林、屏東、台東到蘇澳,政府機關有聽到人民的聲音嗎?
5月31日雲林麥寮風力發電機起火,消防隊完全沒有能力滅火,只能在周圍警戒,以防引起地面更大的火災,今天我們的主張,台電的老舊機組,運轉年限到期,不得原地重建汰換新型機組。
風光兩電入侵雲林海線,壓縮在地產業,養殖、畜牧、農業發展,更危害當地居民生活環境。
以陸域風力發電機為例,噪音低頻眩影更直接衝擊在地居民,問題層出不窮,雲林海線沒有義務再次承擔能源轉型的風險!陸域風力發電造成的風車症候群,政府機關在開發的審查中,完全沒有納入考量,2021年法國地方法院已經認證風車症候群,並判能源公司做出賠償金額,所以今天我們要求全面檢視陸域風力機組對附近居民所造成的危害及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距離,目前的機組高達150公尺幾近50層樓高,一旦發生事故開發單位完全沒有能力處理,主管機關必須以最高標準來做安全距離的規範。
一、停止陸域風力發電機的開發!
二、現有機組除役後必須拆除,不得在原地重建!
三、全面檢視現有機組對在地居民所造成的影響報告!
四、要求對現有機組做安全檢測!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
我2007年碩士論文進行全國首例彰濱工業區風力發電機對鳥類影響的研究,研究樣區從沒有風機、安裝風機到運轉風機期間歷經三年,
比較無風力機與運轉期間,鳥類群聚組成的數量整體每月平均隻次由 3,570 隻次降到 2,856 隻次,減少約 25%。 繁殖期從前期 57 種降到運轉期 46 種,少了 11 種;平均隻次也從 2,695.8 降到 2,218.3;非繁殖期在風機運轉後平均隻次從 3,927 降到 3,328,減少 599 隻次;鳥類以鶴形目減少 32.8%最多、其次鸛形目 減少 26.5%、 和鷹形目減少23.7%,同時有 1,307 隻次差一點撞到風機臨時改變飛行, 且運轉後找到 5 種、9 隻鳥屍, 這就代表風機設置後,對鳥類利用該區造成明顯壓力與影響。
全球屬於瀕危等級的東方白鸛在6月4日被風機打死,就屬於鸛形目,對風機屬於敏感等級。國際保育組織倡議風力發電要避免鳥類重要棲息地,避開敏感物種活動範圍,台灣偏偏把風機蓋在鳥類重要棲息地!!,包括彰化漢寶、芳苑、濁水溪口等鳥類重要棲息地,這就是鳥類絞肉機場是血色電力!!請賴清德總統不要成為風電業者幫兇,全面停止風電開發、春夏鳥類繁殖期立即停止運轉。
彰化目前已經有 61 支風機等待開發,依據環評要求樓高 70 公尺以上就要環評,陸上風機很多超過 100 公尺目前最大已經來到 200 公尺,居然免環評,還不是一根兩根是幾十根在開發,影響這麼大,居然只地主同意就好,就可以開發,這就是明顯圖利風電業者。房地產價值與地價的影響,在多數近期的歐洲研究(瑞典、挪威、德國)顯示,陸域風力發電對周邊房地產或土地價值有顯著的負面影響 ,通常影響範圍在 2 至 10 公里不等。台灣地狹人稠,寸土寸金不適合發展風力發電。請賴清德總統不要成為風電業者幫兇,全面停止風電開發、春夏鳥類繁殖期立即停止運轉。
預告下週二下午 01:30 記者會,02:00 環境部將審福漢風力發電開發案 !!
彰化縣漢寶村長鄭鵬豐表示:
建議案:關於漢寶村風場開發衍生漏油污染事件,建請主管機關建立嚴謹監管與補償機制案
提案說明:
近年來,漢寶村因風力發電相關工程進駐,雖配合國家綠能政策,但施工與維運過程中發生之漏油事件,已嚴重威脅漢寶地區珍貴的養殖業環境。為確保綠能發展與在地產業共存,特提出本案,懇請主管機關重視並採取積極作為。
一、 建置風場施工與營運後之配套措施
風力發電機組設置完成後,不應僅止於工程驗收,主管機關應要求業者落實以下配套:
(一)預防性環境監測: 要求廠商在風機場域建立自動化的即時監控系統,針對漏油等污染因子進行 24 小時監測。
(二)應急處理資源到位: 在風場周邊設置必要之防污資材(如攔油索、吸油棉等)與緊急應變設備,並定期演練,確保漏油事件發生時能於第一時間阻絕污染擴散。
(三)生態與養殖產業補償機制: 針對工程可能造成的長遠影響,建立明確的產業損害評估標準與預防性補償基金,保障在地漁民生計。
二、 設置常態性管理、監督及通報單位
為避免「施工時無人管、出事時找不到人」的困境,建議成立由產、官、學及在地居民代表組成之綜合平台:
(一)設立管理監督辦公室: 於在地設置常駐單位,負責日常環境巡檢、設備維護監管。
建立單一通報窗口(單一窗口制): 建立「通報-受理-處置」三位一體機制,要求廠商必須在事故發生後於時限內主動通報,並即時向受害居民揭露資訊。
(二)生活品質與環境維護公約: 透過合約約束廠商,將維護地方環境與居民生活品質納入營運KPI,違反者應給予重罰或限期改善。
三、 強化法律規範與行政裁量標準
目前漢寶地區面臨管理機制的真空狀態,主管機關應填補以下法規漏洞:
(一)訂定行政裁量具體標準: 針對施工單位造成的漏油事件,明確化裁罰基準(即「行政裁量系統」),依污染規模與影響面積,採取相對應的罰則,杜絕廠商僥倖心態。
(二)強制建立污染責任歸屬程序: 擬定一套標準化的調查規範,當污染發生時,能迅速釐清原因並確立責任歸屬,不僅止於行政開罰,更應強制業者負擔環境復育及賠償責任。
(三)落實資訊透明與公開: 監督機制需包含「資訊公開」,所有監測數據及違規紀錄應定期公告,接受地方民眾與主管機關的共同審核。
結語:漢寶村的養殖業是地方經濟的命脈,綠能發展不應以犧牲在地環境為代價。敬請主管機關展現行政魄力,從制度面落實管理,切實維護漢寶村的生態環境與村民生存權益。
社團法人海線一家親環保協會理事長陳薈茗表示:
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各位長官,以及今天從全台灣各地、大老遠趕來台北的夥伴們,大家早安。
今天看到這麼多全台各地受到風機影響的受害者及環保團體,一大早趕來立法院,我的內心其實非常、非常難過。因為同樣的訴求、同樣的痛苦,我們已經喊了十幾年,但政府的耳朵,就是不願意聽見!
十五年前,財團要在我們苗栗苑裡,短短三公里的海邊,硬生生想蓋二十幾支風車。其中有一支,離我家竟然只有一百多公尺!我那時候才知道,原來在台灣,風機和人民的住宅,竟然可以「零距離」,可以蓋得這麼近!
那時候,我們苑裡的鄉親成立了「反瘋車自救會」,我們絕食、我們走上街頭、我們和警察發生衝突。我們從來就不是要反對綠能,我們反對的,是這種「犧牲在地鄉親健康、成就財團利益」的不當風機!
風機必須要有安全距離,這是最基本、最卑微的保障。這句話,我們跟政府講了十幾年。前幾天,雲林麥寮的風機起火燒起來,這再一次證明了:我們百姓擔心的公共安全,真的會發生!不是我們在大驚小怪,而是政府和財團在草菅人命!
政府到底做了什麼?早在2013年,政府就說要研究安全距離,結果研究了十三年,到現在2026年了,還訂不出來!這麼多年過去了,已經犧牲了多少人的健康?換來多少人的失眠、耳鳴和焦慮?
所以今天,我們全台灣各地的受害者集結在這裡,我們要代表所有海線、所有受害的鄉親,向政府提出四大嚴正訴求:
第一、全國一致的安全距離! 台灣不能再有民宅與風機零距離的荒謬現象!
第二、長期的居民健康追蹤! 請政府正視低頻噪音對我們身體的實質傷害。
第三、完備的高空消防救災指引! 風機蓋得那麼高,燒起來到底怎麼救?不能每次都放任它燒光、讓居民暴露在危險中!
第四、新設與展延一視同仁! 舊的風機要延役,必須和新設風機一樣重新嚴格審查,不能讓老舊設備一延再延,變成地方的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代表所有受害居民公開呼籲政府:在這四件事、這四大健全制度沒有做好以前,政府必須全面停止審查、全面停止興建任何一支新的陸域風機!
請政府要有作為不要再讓風機底下的居民繼續受苦了!
社團法人石虎保育協會保育專員陳祺忠表示:
因為石虎議題,我參與了後龍好望角的陸上風機改建案,這是台灣首個進入環評的陸上風機改建案,從這次的程序,我理解到幾件事:一、早期的陸上風機開發案,可以再展延十年,如果直接申請展延就可以不用跑環評。二、更新改建是要換更大的機組,所以可能保留60%上下數量的風機,就能達到之前的發電量。
我當然樂見將所有案場收回來由具國營企業色彩的台汽電經營,但我過去設置陸上風機時,未考量低頻噪音、眩影症的問題,也必須要利用更新改建換大發電量機組的問題處理。
我的意見有二:一、禁制陸上風機老舊機組展延,效率低且無法處理過去的不公不義。二、將之前有抗爭過的自救會和環團組織成監督委員會,把這件事做好,全力達到陸上風機國有化和陸上風機苦難的轉型正義!
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洪碩辰表示:
這次起火後,我們盤點陸域風機過往的相關災情。驚訝的發現,我國自興建陸域風機20多年來,就所查到的資料來看,已經發生 4 次起火,其中有 3 次是台電風機,另外還有 7 次的葉片斷裂或風機倒塌事件,其中 6 次是台電風機,總計有 17 隻風機毀損,其中 15 隻都是台電風機,這還不包括各種漏油事件。
最令人擔憂的是,20年前第一隻風機在新竹起火時,台電就已經碰到「風機太高,消防車無法滅火,只能等風機自己燒完。」的問題,但 20 年後這次雲林的風機起火,台電的回覆居然一模一樣!仍然沒有能力處理風機起火。原來 20 多年來我們的政府完全沒有推動相關的災害處理機制,就放任各地民眾暴露在危險的環境中。
近期,台電也在石門區規劃要更新舊有風機,讓人更加擔憂。過去的風機就已經無法處理,而未來風機將是過去的 2-3 倍高,發生災情時只會更糟,台電還要眼看著風機自己燒完,然後什麼都不做嗎?如果真的再次發生起火事件,我們到底該怎麼應對?我們嚴厲要求,迅速盤點現有風機的安全狀況,且在相關安全及災害處理機制完善前,不應再新設風機!
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表示:
今天有這麼多能源受災戶來到現場,分享他們在風機下的生活,台灣陸域風場通常由大型企業擁有,制定距離法規可以防止這些企業以犧牲附近居民的利益為代價來獲取自身利益,避免在地居民長期遭受噪音干擾、健康損害及安全威脅。 希望政府單位能傾聽他們的聲音,最後,針對陸域風機開發亂象,我們在此提出五大核心共同訴求。
「立即停止新設陸域風機審查及開發」。在整體法制與配套健全前,應暫緩現有程序,避免衝突持續擴大。
「訂定全國一致之民宅禁限建安全距離」。目前缺乏法規保障,嚴重侵犯居民生存與居住權,政府必須訂出明確的防線。
「建立居民健康影響評估及長期健康監測制度」。風機營運與災害對在地居民的身心影響,必須有科學評估與持續追蹤。
「建立陸域風機事故應變與救災制度」。從日前風機起火事故可見,數十公尺高的機艙起火,地方消防鞭長莫及。政府必須建立完備的遠端截流、自動滅火與災害應變SOP,不能放任事故「自行燒完」。
「禁止於生態敏感區、地質敏感區及高衝突區域設置陸域風機」。綠能發展不應以犧牲生態安全與社區和諧為代價。
以上訴求,請相關單位正視並納入實質決策。能源轉型不應建立在犧牲地方居民、環境生態與公共安全之上,政府必須正視問題,停止讓偏鄉與沿海居民成為能源政策下的犧牲者。
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里長邱朝欉代表當地書面意見表示:
石門區尖鹿里里長與里民堅決反對石門綠能陸域風機開發案!
近日,台電位於雲林麥寮的風力發電機組發生大火,這場事故徹底燒出了我國推動陸域風電20餘年來的公安死角問題,麥寮風機起火點離地面僅 70 米高,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後只能戒備,卻無法進行滅火。
根據新聞報導及影片畫面:「起火風機在空中旋轉,外層塑膠薄膜因高溫融化脫落,夾帶火星掉入下方的保安林,濃郁的塑膠惡臭隨風擴散至鄰近村落,當地居民紛紛緊閉門窗。整座機組在強風中持續燃燒超過3小時,直到下午約3時30分才自然熄減」
面對現行開發案動輒接近200公尺高的風機,更加顯得開發單位環評時規劃的意外事件應變措施只是流於形式、紙上作業空談。
這場大火對石門區尖鹿里而言,是血淋淋的警訊!針對近期要在石門開發的「石門綠能石門區風力發電開發計畫」,我們與全臺各地受風機危害所苦的民眾、環保團體站在一起,表達最嚴正的反對!
石門區居民嚴正訴求:面對麥寮風機大火的無情營鐘,以及全台各地居民長期承受的噪音、眩影與公安風險,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正視陸域風電政策失能的問題!在未全面建立「民宅禁限建距離」等相關制度前,應全面停止新設陸域風機,並立即退回「石門綠能石門區風力發電開發計畫」!
石門區鄰長共同聲明:尖鹿里 1 鄰鄰長林廖玉蔥 、14 鄰鄰長邱張快、15 鄰鄰長袁麗琴、16 鄰鄰長林莉
〖 出席人員 〗
劉建國|立法委員
吳明宜|雲林縣麥寮鄉民代表
吳連進|四湖反風吹自救會會長
陳祺忠|社團法人石虎保育協會保育專員
陳薈茗|社團法人海線一家親環保協會理事長
施月英|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
郭佳雯|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
洪碩辰|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
〖公部門出席名單〗
經濟部能源署
環境部
台灣電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