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專職律師蔡雅瀅 的文章

捷運萬大線土城站「截直取彎」毀公園 還我珍稀綠地來!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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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大-中和-樹林地區捷運系統第三次環差報告(第二期工程)111.03.09 發言單 一、本件應依環評法第16-1條辦理環現差:   (一)環評法第16-1條:「開發單位於通過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審查,並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後,逾三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時,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查。主...詳全文

針對經濟部《礦業法》修正草案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主張

2022-02-24
:1011
一、礦業法修正的討論已經非常久,希望盡早將送入立法院討論。   二、礦業權展限應實施環評之規定應盡早施行: 2018年4月11日修正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1條就「礦業權申請展限」應實施環評已有規定,但依同標準第53條,其施行日期仍待環評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定之,希望盡早施行。   三...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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