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英九先生:
在國務繁忙之中,想必您也播空看了「±2℃-台灣必須面對的真相」,您一定也瞭解面對氣候變遷,現在不做,未來一定被子孫責備。
我們都已經知道您和總統府員工以身作則,在省水、省電、省油的努力,因為您是總統,在這個憲法高位的權力與責任,這三件事情最為關鍵:
一、徵 能源稅降所得稅!
課徵能源稅也是您選舉時的政見,行政院也委託學者做出許多配套措施,包括降所得稅和補貼大眾運輸等,在野黨也在立法院提出草案,卻一直等不到行政院的版本。您在上任那年的地球日到一O一大樓點燈「<2℃」,再度強調了能源稅的政策方向,相信您沒有忘記。
二、刪 高碳產業換綠領工作!
台灣溫室氣體排放在過去十幾年增加了一倍半,剛通過環評或待審案件也將再增加四、五成,主要就是高耗能產業,包括台電大量設置骯髒的燃煤電廠,汙染台灣外銷大陸的石化和鋼鐵廠。中油的國光石化不僅破壞重要的濕地生態,更危及中部的米倉,為光電產業量身打造的中科也排放上千噸的溫室氣體,第三期已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定讞卻還不停工。聯合國正在推動綠領工作以度過全球金融危機,希望您帶領台灣走向綠色經濟。
三、開 氣候變遷國是會議!
媒體人陳文茜都能將五院院長及企業領袖齊聚一堂,相信您更不會忘記還有許多守護地球的民間團體。面對今年底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 16將定出具法律效力的協定以接續京都議定書,我們的時間已非常有限,現在我們需要氣候變遷的國是會議,凝聚共識並採取行動。包括共同的減碳目標、減碳策略、國土規劃與復育重建、及各種因應調適措施。
一群關心我們未來的小孩及33個團體(署名也可改成您的團體)
綠黨、荒野保護協會、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看守台灣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OURs都市改革組織、反彰火聯盟、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綠色主張工作室、台灣濕地保護聯盟、台灣濕地保護聯盟宜蘭辦公室、宜蘭社區大學社區關懷社、台灣生態學會、水患治理監督聯盟、桃園縣環境保護協會、美濃農村田野學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協會、反中科熱血青年、相思寮後援會、農村陣線、主婦聯盟、嘉義市道將圳文化學會、淨竹文教基金會、雲林環保聯盟、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台灣地球憲章聯盟、洪雅文化協會、嘉義秀明自然農園 、化作春泥更護花聯盟、媽祖魚保育聯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
高等法院針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結果出爐,法院決定不起訴三名被告,這樣的好消息,不僅僅對司馬庫斯部落長期抗爭的結果得到了勝利與正義,對於所有原住民部落自治的發展有重大的影響,相對地也彰顯了國家司法制度對於原住民族群的基本人權的重視。
感謝長期以來一直關心與支持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的朋友及夥伴們!大家這四年多來大家共同抗爭、努力追求平等與自由等價值的理念,大家對於宣判結果也感到高興之外,對於未來原住民部落的自治發展與走向,相信會更有希望並秉持著信心繼續邁進。
此外,馬英九政府在2009年所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當中聲明了各民族自決權利之重要性,憑此權利,各民族可自由決定其他政治地位並自由追求其經濟、社會、文化之發展。我們期待未來在台灣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四條中所載明「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能夠落實在所有台灣原住民部落的每個角落。
對於宣判表達我們以下的聲明:
一、感謝詹順貴律師的協助與各界關心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的朋友們,基於此案宣判無罪,我們期待正義和平與自由,能落實在原住民社會。
二、司法還給司馬庫斯部落族人清白,並正視原住民族自然資源的權利。
三、肯定最高法院發回意旨,首次申明不管是行政機關或司法審判機關,對於涉及原住民族的議題,均應從多元文化主義的觀點慎重處理,不應單以漢族文化與價值審視原住民族議題。台灣高等法院承續最高法院前述意旨,做出無罪判決,將在司法與文化歷史上寫上新的一頁。
四、呼籲馬英九政府應兌現試辦原住民族自治的政見,應儘速審查原住民族自治法。
主辦單位:司馬庫斯部落議會
協辦單位: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陳情背景】
農委會以88 年11 月24 日(88)農漁字第88685344 號公告,明定50 噸以上之
拖網漁船不得進入距岸12 浬內作業,今農委會漁業署卻假藉實施海域調查名義,指定計42 艘(高雄市籍36 艘、基隆市籍3 艘、台中縣籍2 艘、高雄縣籍1 艘)CT4 漁船(噸數為70-100 噸),自98 年9 月7 日起至99 年8 月31 日止(將近1 年),同意於台中縣(北界)以南、台南縣(南界)以北距岸3 至12 浬間海域進行表、中層拖網漁船試驗研究調查。(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訴求】
因為人類的破壞,地球上許多生物面臨滅絕危機,而生態系是環環相扣的網絡,人類所做的破壞,最終會回到人類身上,因此保護生物多樣性,其實就是為了未來人類世世代代的生存。所以聯合國宣示2010年是『國際生物多樣性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Biodiversity)』,藉以告知世人「Biodiversity is life. 生物多樣性是生命 Biodiversity is our life. 生物多樣性是我們的生命」。
然而當全球都努力保存生物多樣性的此刻,台灣政府竟以「實驗研究」名義,開放42艘70-100噸的大型雙拖快速網漁船,在台中至台南近海3-12海浬進行施作。雙拖網寬約五、六百公尺,高三、四十公尺,速度快,網目極細,在雙拖網的圍捕之下,海中生物一網打盡。因此包含日本、中國等世界各國皆以全面禁止雙拖網在近海施作,唯獨台灣竭澤而漁,自從施作雙拖網後,淺海定置網漁民,漁獲量損失高達六成。其中啟人疑竇之處為:(1)若要「實驗研究」只要開放1艘即可,為何一下子開放了42艘?等同變相開放雙拖快速網漁撈。(2) 42艘船籍(高雄市籍36 艘、基隆市籍3 艘、台中縣籍2 艘、高雄縣籍1 艘),只開放台中至台南近海,開放海域卻不含高雄,以鄰為壑?讓人懷疑有不當壓力。
雙拖網也時常誤捕保育類鯨豚,瀕危物種『媽祖魚(中華白海豚)』,更是遭到嚴重的威脅,日前苗栗曾發生一隻白海豚被網具纏繞溺斃的悲劇,族群數量不到百隻的白海豚族群,在雙拖網與重大開發案的雙重夾殺之下,恐怕會在幾年之內快速滅絕,對於保存台灣的生物多樣性,將是非常嚴重且無法補償的損失。
因此在柏林時間1月11日,台北時間1月12日上午10點,生物多樣性年啟動的第一天,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與國內各環保團體至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全面停止雙拖網具在台灣近海施作,並應提出輔導相關業者轉型或休漁或協助就業或編列預算徵收船隻等措施。
發起單位: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台灣永續聯盟、台灣環保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雲林縣野鳥學會、彰化環保聯盟、雲林環保聯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台灣綠黨)
連署團體: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台灣永續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雲林縣野鳥學會、彰化環保聯盟、雲林環保聯盟、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台灣綠黨)、台灣海洋環境教育推廣協會、高雄市地球公民協會、台南縣政府、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看守台灣協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環境行動網、綠色陣線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聯絡人: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秘書處 甘宸宜 0928-926180
一、2009年12月10日,農委會倉促召開行政院永續會生物多樣性分組「保護台灣中華白海豚行動98年第二次跨部會協商會議」。多位永續會委員反應:12月8日才發文,收到通知時會議都已結束了!許多永續會委員變相無法與會,農委會顯有行政瑕疵,令人起疑:農委會何以匆忙至此,不知考量何在?身為全國保育最高主管機關,僅通知危害白海豚生存之開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委託之研究單位出席,而未知會長年致力保育白海豚的「媽祖魚保育聯盟」各成員社團、「福爾摩莎鯨保育研究小組」(2002年發現這個台灣獨特的白海豚族群,到今天仍在進行關鍵的白海豚保育研究)及2008年1月成立,至今仍提供相關科學顧問服務的國際科學團隊「東台灣海峽白海豚技術顧問工作小組」(Eastern Taiwan Strait Sousa Technical Advisory Working Group)。加上近日數起嚴重的反保育決策,皆因農委會資訊不公開、規避民意監督之黑箱作業而起,例如假研究之名開放42艘雙拖快速網進行拖網作業等事件。
二、台灣中華白海豚族群已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納入瀕危物種紅皮書的「極危」名單,無疑是一個國際議題。台灣本身缺此專業外,政府所委託的研究,就國際標準觀之,其立場令人質疑—有加工毀滅白海豚的傾向。
三、國內保育團體多次向政府反應,表達願提供與國際接軌的白海豚保育技術之訊息給政府;遺憾的是,陳情過後,光陰似箭、公文往返,至今仍不見政府敞開心胸,大方的讓民間團體參與決策。
四、民間團體於2007年及2009年召開的國際工作會議,皆邀請主管相關業務之政府機關與會,無不抱持官民夥伴關係,共同努力保育白海豚。詎料,官方承諾邀請民間參與之聲言猶在耳,卻是一派言行不一的政府作為。
針對農委會黑箱作業之行為,民間團體有以下兩點強烈訴求:
1. 農委會應重新召開「保護台灣中華白海豚行動98年第二次跨部會協商會議」,且日後相關白海豚保育議題,應秉持資訊公開原則,並納入民間團體參與,並至少於開會前兩週提供相關資料給民間團體足夠的時間研讀。
2. 我們要求有關保育台灣中華白海豚的議題,必須保證是完全的公開討論,且進一步讓國際團體能夠參與並聽取其建議。
連署團體: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台灣永續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雲林縣野鳥學會、彰化海岸保育聯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野鳥學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