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環保聯盟屏東分會理事長 洪輝祥
「台26線安碩至港口段公路整體改善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的環評過程中,完全忽略本案的最大環境衝擊與干擾為:由無公路變成有公路的環境生態干擾,其影響的範圍將涉及整個恆春半島生態系統,不止是道路兩旁的環境而已。而本案及差異分析卻只在道路經過路線,施工方式打轉,顯然捨本逐末。
恆春半島自1983年成立墾丁國家公園時,尚有17種較大型哺乳類動物,但是晚近卻只剩7種。消失達10種(近2/3)。究其原因,無數學者的調查就是道路太過發達綿密,切割生態棲地。更建議要在國家公園北方與中央山脈間,建立一低干擾,低開發,較為完整的棲地與生態廊道。如果環島公路網完成,本地公路流量依運輸研究所規劃為495萬旅次/年,將是瓦解整體恆春半島與國家公園生態環境的最後一擊。然這樣的環境衝擊竟然未列入評估範圍,整個審查也只在技術上著墨。顯然失去環評法成立的目的,環評委員也無法究全貌評估。
公路運輸已是全球暖化最主要元兇。台灣環島公路網已成為威脅本島與海洋基因連結的不利因素。現審查的旭海到南田段只占環島公路網1/100。但生態敏感,景觀獨特,是維繫半島與中央山脈基因交流最後的一片完整棲地。一旦通過本路段,路廊將完整、24小時日夜切割。將中央山脈與國家公園經由四道東西向橫切,自北而南有:南迴鐵路、南迴公路(台9)、屏199、屏200與台26線。道路通過的切割效應(Road Killers)將幾何級數擾動現已脆弱的環境與生態棲地。最終將只剩一種哺乳類動物:人。
阿朗壹古道,是『環島公路網』的最後一段,全程12.87公里。經費18.5億。
但他有千年先民的文化遺產,更有萬年的生態、地景資產。一旦公路貫通完成這最後1/100的環島公路網。將會是一場大災難:
1.恆春半島的生態廊道將被綿密的公路網截斷
2.便捷的交通網將阻斷墾丁國家公園的生態基因庫
3.國人將喪失最完整最深入的生態旅遊版圖
4.當地居民也將失去最豐厚的觀光資產
5.國內最好的生態、地景教室將流失
6.國人最好的親山、近水、親海的場景不在
7.阿朗壹古道將變成可怕的『核廢公路』
8為了40分鐘的便利,留下後人世代的罵名
可行的替代方案
1.路廊應以低密度低干擾的方案尊重生態敏感區(NO ZONE)不得開發之方式規劃
2保留古道的文化資產與河海交界生物多樣性的海岸獨特性
3確保墾丁國家公園與中央山脈的生態廊道基因傳遞的機制,實施總量管制
4發展當地(滿州、牡丹、達仁)生態旅遊,規劃補助當地限制開發所需之民宿與生態旅遊公共資源方案
5以自行車道與步道系統親近自然景觀,捨棄公路的切割與大量便捷的污染
6保留最後1/100的天然海岸線,設立海岸保留區,作為台灣海洋教育最完整的區塊
保留本地為低度開發,為台灣留下一個充滿文化的古道,與萬年的生態廊道,並留下一個本島陸地與海洋交流的缺口,更保留最後一塊完整的生態教室給後代,是本屆環評委員的責任。
2010/02/11-莊衍松(電子時報)
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現在中科三期的進駐廠商已進退不得,此案凸顯出環評審查問題,與政府是否有反省的擔當,如果國科會和政府官員都不遵守司法判決,如何要求小老百姓也守法?
環評審查新開發案都是針對社會環境、自然環境、經濟環境等3個層面的影響性做審查,中科一期、二期的環評審查很快就通過,第三期拖得比較久,主要有2個原因,第1是中科第三期是首度有保育人員進入環評委員會,以在環評的過程中,委員會就花費了較多的時間做內部溝通。
第三期拖得比較久的第2個原因是,中科三期環評之前,有個重要的背景。2005年世界經濟論壇(WEF)提出永續指標,一共146個國家參與評比,從自然資源、經濟架構、海洋資源、人口壓力、政府清廉性等方面來衡量國家能持續多久,結果台灣排第145名。
台灣環評委員覺得這個結果很嚴重,他們對於中科三期的開發也因為WEF的報告而趨於慎重。當時環保署壓力很大,因為中科三期的案子實在拖太久了。國科會沒有環評的通過,就不能動工,影響後續的廠商進駐。當時有立法委員和地方縣議員不斷向行政機關遊說,要求中科三期儘早開發。
環評審查需有充分資訊
在中科三期環評的審查過程中,環保署已有中部空氣污染的報告,作為環評委員,我們需要知道這裡蓋新工廠會對環境造成什麼衝擊。但環保署以最新的空污報告未經公布程序,無法當作背景資料為由拒絕提供給環評委員,只能用5年前的數據,使得資料與現況有所誤差。
其實包括核電、蘇花高速公路等任何重大開發案,人民都可以接受,但前提是資訊要完整,民間有參與的機會。中科三期的範圍包括后里和七星農場2地,在環評審查的過程中,環境資訊不足,也剝奪人民參與決策的機會。
這次最高行政法院作出判決,國科會還是決定繼續興建不用停工,這會讓民眾懷疑國科會此舉是想要「就地合法」,而且行政法院的判決,已顯示中科三期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受到質疑。台灣有憲法、法律和行政命令不同的位階,如果台灣把政策放在最上位,這就是威權時代的思維。立法院不管什麼通過什麼法律,若行政部門想要的就一定要到,這將違背法治國家應有的基本規範。
現在中科三期的進駐廠商已進退不得,其實法院的判決並沒有要求業者停工或不停工,因為這是環保署和國科會的決定。目前環保署已表明,停不停工的決定在國科會,國科會應自問:法院撤銷中科三期的環評處分的判決是對嗎?要替廠商申請國賠嗎?
台灣需有自省能力的政府
以前雲林縣林內鄉要蓋焚化爐,完工率已達98%,相關的行政許可同樣也遭到法院撤銷,開發單位最後決定,剩下2%未完工的部分不續建,最後是以國家賠償收場。以中科三期的停工爭議來看,就好像你要到高雄,上了高速公路才知道走錯方向,難道還要一直往基隆開嗎?
Continue reading "文魯彬:台灣需要能反省的政府 從中科三期事件談起"
本文作者為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環境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前言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取經自美國,但美國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評估的對象是「政府的決策行為」,亦即評估政府針對某一開發行為給予核准之決定,將對環境產生如何的影響,俾做為決策機關決策考量因素之一。所以,性質上只是一項評估機制,最後的決策權與政治責任者概在決策機關。
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引進台灣後,產生本土化的質變,成為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機制』,設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請參環境影響評估法((下稱環評法))第3條第1項),從「評估政府決策行為」改成「審查開發行為」(請參環評法第1、5條)。
因為從「評估」改為「審查」,所以,從諮詢、建議性質的評估結果改成「審查結論」(請參環評法第7、1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3條),因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享有所謂的「否決權」(請參環評法第14條第1、2項、其施行細則第43條第4款)。因此,引進台灣後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的委員,核屬刑法第10條第2項所稱依法令從事務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權的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針對開發單位所提出之環評書類,尤其其中法定應評估事項,不應僅輕描淡寫提供建議任開發單位選擇,反應詳實審查,並負責任地做出具體明確且符合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立法精神的審查結論,合先敘明。
中部科學園區二林園區一變再變的廢水排放問題,違反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下稱作業準則)。
國科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下稱中科管理局)最初提出二林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下稱環說書)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審查時,原計畫將廢水排放到舊濁水溪三和制水閘下游,經彰化縣王功、漢寶一帶養殖漁民激烈抗議後,又改稱將改排放濁水溪,因而必須逆地勢拉17公里專管加壓到自強大橋放流,於是又引起雲林縣政府及濁水溪自強大橋下游農、漁民的強烈反對。
針對新的廢水排放方案,其環境現況及預測影響雖略有著墨,但並未依作業準則補做完整之調查評估。此外更荒謬的是,環保署本案環評的專案小組於2009年10月13日竟然主動代分三期,在初、中期做出看似排放舊濁水溪與濁水溪任選皆可的審查結論建議,但因加了一項須排放至「河口潮間帶低潮線以下」的條件,因此,中科二林園區反而不能將其廢水自舊濁水溪的三和制水閘下游或濁水溪的自強大橋下游排放,二方案幾乎都分別須再拉管延伸7公里與12公里以上,等同是全新的廢水排放方案。至於另外設定一項後期「廢水量高於6萬CMD或牡蠣體內銅檢測濃度值超過100mg/kg濕重後,應以海洋放流管排放。」問題是,如何拉管?放流點在何處?對海底、海洋生態影響如何?因應對策為何?均未要求開發單位補提調查評估資料,並加以審查是否正確妥適?且未徵詢開發單位是否同意專案小組越俎代庖所提廢水排放的新方案,即迫不及待提送大會,嚴重損害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公正性與專業性,令人歎息。於同年10月21日在行政院吳敦義政策指示下,復再度變更改排給另一是否通過環評尚在未知之數的國光石化使用,如國光石化不願使用,則排至外海三公里以外。至於路徑為何?全然無法得知,更遑論其依法應有之調查評估,全然付諸闕如。但環保署卻據以更動已對外公布的專案小組結論建議。
茲就上述審查過程與結論違法之處,說明如下:
蔡雅瀅律師
一、本案除應以「政策環評」確認在地層下陷的農業區發展高耗水、高污染產業之妥適性外,並應與相關開發案如:大度攔河堰、彰工火力發電廠、國光石化等併案審查、整體評估:
(一)本案基地位於地層下陷區,調撥農業用水(6.65萬噸/日)發展高耗水產業,無異迫使農民必須抽取地下水灌溉,惡化地層下陷問題,有礙國土保安;而在農業區發展高污染產業(除本案之直接污染外,尚有其他配合本案開發之間接污染源),更顯有污染農作、乳品、水產之虞,危害國家糧食安全,並造成相關就業人口失業問題,整體政策之合理性,必須預先進行政策環評!
(二)本案長期供水與大度攔河堰有關,應併案審查:
本案環說書修訂本第5-8至5-10頁載明:「…本園區主要供水水源目前依經濟部水利署規劃,擬採大度堰計畫引用烏溪水源供應…用水期程:短期(98-100年)用水量:0.48(萬噸)供水水源:既有自來水系統供水…長期(105年以後)用水量16.00(萬噸)供水水源:既有自來水系統暨大度堰聯合供水…彰化縣…水源主要取自地下水…地下水源開發無法滿足需求,故目前由大台中地區調配供水…大度堰為本計畫長期供水來源,水利署刻正積極進行大度堰之規劃及環評等作業,預計於民國105年以後開始供水,本園區水已納入大度堰供水範圍內…」。可知:本案長期用水既與大度堰有關,兩者無從割裂思考,大度堰目前仍在進行環評作業,自應併案審查。
(三)本案用電與彰工火力發電廠有關,應併案審查:
1、前環評委員郭鴻裕於審查本案時曾指出:「過去台電公司皆以缺乏電源提出許多開發電源方案,但本案開發單位對於增加近1座火力發電廠未經評估及應允供電,台灣電力公司應對此種現象提出說明;並對再增加5%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提出說明」(見98年4月21日專案小組第1次初審會延續會議紀錄第9頁)。
2、吳再益委員曾於本案98年8月10日第4次初審會議時,亦表示:「…產學用電評估需放置一座火力電廠…彰工火力電廠(彰濱工業區內)還在做二階環評…超高壓變電所及輸配電線路皆需彰化縣政府大力配合,故懇請承諾,以避免損及中科四期未來的營運…」(見該次會議紀錄第7頁),並於98年10月5日第5次初審會議表示:「…台電彰化地區面臨興建電廠及輸配電線路有待突破,以配合未來二林園區開發所需…中科四期所耗用電力量頗大,故彰化縣政府應考量電力供需平衡,期待協助相關電力開發」(見該次會議紀錄第6頁)。
3、承前,本案創造大量電力需求,需配合台電公司中部地區彰工火力電廠、超高壓變電所及輸配電線路等電力開發案,電力設施衍生之環境汙染問題須整體評估,無從割裂思考。
(四)本案放流水方案如將國光石化納入考量,應併案審查:
依行政院98年10月21日新聞稿指出:「...吳院長同時指示,中科四期排放水若可供國光石化運用,則接管方式送達。若國光石化不用,則放流點可經由低潮線起算加長三公里的排放管,排放至海域…吳院長並表示,將請環保署、中科、國光石化等研究排放水回收運用的可行性…」(資料來源: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查本案放流水方案如將爭議極大之國光石化納入考量,應併案審查。
二、本案專案小組第5次初審會議紀錄,刻意篩選紀錄內容大幅省略反對意見,立場明顯偏頗: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蔡雅瀅律師
一、開發單位一再拖延完整補正,應依環評法第13-1條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之申請:
(一)環評法第13-1條第1項:「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經主管機關受理後,於審查時認有應補正情形時,主管關應詳列補正所需資料,通知開發單位限期補正。開發單位未於期限內補正或補正未符主管機關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之申請,並副知開發單位」。
(二)查本案自98年4月7日起歷經5次初審會議,含延續會議共計召開13次會議,開發單位所提廢污水排放方案一改再改,諸多問題遲遲無法解決。顯見開發單位歷次補正資料根本「未符主管機關規定」,自應依環評法第13-1條規定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為許可之申請。
二、本案對環境不良影響過鉅,應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43條認定不應開發。
三、開發單位所提審查意見補充修正資料,多處表明不願負責:
(一)環評法第17條:「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就違反該條定有罰則,不實登載環說書、評估書、勘察現場紀錄、公聽會紀錄等資料者,依環評法第20條並有刑責。
(二)查開發單位提出之「審查意見補充修正資料」多處記載:「答覆內容僅提供相關說明,不涉及補充納入環說書之資料」,可知:標明此段字樣之內容,係開發單位表明不願負責之環評資料。懇請委員審查時,將認為重要之說明內容要求「納入環說書」,或將此類開發單位拒絕負責之說明內容視為「無記載」,以免誤受開發單位拒絕負責之說明內容影響。
台灣生態學會、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顧問 張豐年
1.媒體報導行政院吳揆指示成立單一窗口控管本案,接著秘書長林中森謂已喬好第三方案(繞道引廢水至國光石化冷卻用),復接著環署急排98-10-5、10-13開第五次審查。請環署、專案小組召集人、中科當局公開說明這到底是怎一回事?難不成政院不惜踐踏環評制度強行環委背書?若確有該事,則請諸環委公開抗議,並聲明環評之客觀專業不容染指;若無,則請斷然排除其他第三方案,不要突然迸出,或趁無異議者在場時暗中偷渡。
2.另需提醒,假若行政院硬要廢水繞道國光石化之第三方案,則建議暫擱置本案,俟國光石化案環評過關後再議,要不與國光石化併案聯審(但若如此規模超大,務必需先有全方位之總量管制與政策環評),理由在於:(一)第三方案之通過必需立基於國光石化開發案環評確已過關,但實際上其進度還落於本案之後,假若本案率先通過,將來國光石化案卻遭否決,後果無法收拾。(二)國光石化當局確能支持第三方案?技術上是否可行?(三)中科四期之廢水及其毒物不會憑空消失,繞來繞去最後還是需要處理。
3.有關廢水之排放現行開發單位僅列入舊濁水溪及新濁水溪二案,既然彰化、雲林縣府分別聲言絕不讓排入舊、新濁水溪,則除非環評會硬幹,否則已別無他途,建請早日退回該案,以免歹戲拖棚,無謂浪費各方精力。
4.歷來環評審查雖有現勘之安排,然主要還是著重於開發單位提供之書面資料。必需提醒:在書面資料中打滾極易發生避重就輕、誤導之情事,與實際狀況之落差常極大,因此事後動輒遭抗爭。本人曾參與98-3-19之現勘,知本屆環委僅一兩人曾參與,為求周延,建請再行安排現勘,範圍除擬開發區外,尚應涵蓋兩廢水排放專案之舊濁水溪、新濁水溪路線,與沿線、沿海農漁養殖業;若還考量繞道大城國光石化之第三案,則連該地亦應一併列入。
5.有關導電度危害農作物問題,開發單位引用「美國灌溉水質評斷指南」,並佐以一些其他資料,質疑國內灌溉水質標準導電度為750μS/cm過於嚴苛;且縱使如此,所測、所推估皆還不至於造成實質損害。惟國內相關法規「農田水利會灌溉水質監視作業規範」,
農田水利會灌溉水品質圖解為同樣引自美國之資料,裡面清楚顯示灌溉水質品質之優劣乃取決於電導度(EC) 與鈉吸著度(SAR);且電導度750之鹽害(salinity hazard)恰介於中(medium)及頗高(high)中間,絕非無害,該重點開發單位為何避而不談,卻光舉一些有利之報告。此外,鈉害(sodium hazard)以SAR(sodium adsorption ratio)之高低來表現,不知為何卻從未曾被納入考量。不僅此,SAR還關係到土壤之良劣,且與水質電導度之高低與是否長期累積有關。科園區排放之廢水對於農作是否有危害,請另行評估長期下來水質與土壤之SAR,再做結論不遲。證以台中市西屯區永興宮前稻田遭中科廢水污染後減產、病蟲害增加或徒長,屢遭農民抗議等事實,可知長期來各科學園區之廢水不知導致多少農損,卻被環評之書面詭辯覆蓋遮蔽掉。
6.針對多位環委對水污指標物種之質疑,開發單位指稱「光電和半導體業的大宗製程化學品(包含光阻劑、去光阻劑、顯影劑和有機洗劑等)環境衝擊性未明朗,目前暫未列入放流水監測項目」。惟問題在於:該些大宗化學品使用量大,且隨廢水到處冒泡、嗆鼻、嗆眼,造成之污染肉眼可見、耳鼻可覺,雖云通過放流水標準,但民眾誰會相信?在如此大規模之開發,污染勢必倍增之情況下,不容以環境衝擊性未明輕鬆帶過,務必就個別加以監測、列管。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時間:2009年9月29日
由荒野保護協會、專業都市改革組織、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以及八位台北市民共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之訴訟,將於9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以下簡稱大巨蛋)在92年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內就「地下水管制區」、土壤「液化」、「地質」、「棄土方量」等問題的說明,多處登載不實。而關於施工期間的「污水量」、「廢棄物量」、「揚塵量」更低估實際的施工情況,恐會影響居民、學童及古蹟之安全。
在開發量體的爭議上,目前規畫之「巨蛋體育館及附屬設施」樓地板面積39,741坪、容積面積35,005坪,而「附屬事業」樓地板面積77,939坪、容積面積60,994坪,商業量體竟遠超過體育量體,顯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8條。
台北市政府於92年8月15日審查通過「台北文化體育園區92年環說書」,刻意忽略台北市區之巨蛋體育場已選擇於在南京東路及敦化北路交會處之市立體育場興建,竟重覆規劃,且於替代方案之零方案的分析,就「台北小巨蛋」隻字未提,其他二案替選方案(關渡平原替代方案、台北鐵路局台北機廠替代方案」)之分析則是資訊簡陋、刻意誤導,沒有進行實質之替代方案之環境影響評估,顯有違背公序良俗、明顯瑕疵之情事。
BOT不是神話,不用錢的最貴。政府應嚴加把關,以人民的福址為第一考量,保留松菸的綠地,開放給市民做公共之使用。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誓言守護松山菸廠這塊綠寶,保障下一代孩子們的權益不受草率建設影響。
召集人:游藝 0933205638 arthuryo@gmail.com
聯絡人:許容禎 0916153017 s.rongjen@gmail.com
詹順貴 律師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所經之處,高雄縣桃源鄉勤和村、三民鄉民族村、下游的甲仙鄉小林村與那瑪夏鄉,在八八水災,均發生慘重傷亡災情。該越域引水工程是否為元凶或幫兇,專家學者雖各有說法,檢察官也正如火如荼展開調查。在事實真相未明之前,水利署飽受質疑指責。環保署未受波及,至少是因為該案經過二階段環評,且水利署違反環評結論擅自變更設計施工在先(雖然環保署亡羊補牢,災後才開罰)。
然而在該重大爭議方興未艾之際,經濟部水利署另一越域引水──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卻趁所有關注焦點仍集中在災情與重建條例草案之時,將於八月二十六日在環保署的環評大會再度闖關。
此一貫穿大安溪與大甲溪的越域引水工程計畫,從台中縣石岡壩上游二百公尺以挖掘隧道及明挖覆蓋方式埋設輸水管道。其中隧道總長約四‧八公里。興建此工程的必要性,水利署名義上聲稱是為穩定大台中地區公共用水,實際上根本是為解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一至三期的工業用水。
相較於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大安大甲溪越域引水工程更令人膽顫心驚,其規劃設計的引水隧道口,竟在被九二一大地震震毀的石岡壩上游二百公尺,不僅鄰近土石流危險溪流的中潛勢溪流,更無視於此工程計畫區域內有枕頭山斷層、三義斷層、屯子腳地震斷層、大安背斜、觀音山斷層、埤頭山斷層、車籠埔斷層與九二一地震造成之地表斷層(頂埔斷層、埤頭斷層、九房厝斷層、)等高達十個斷層與破碎帶(其中三義與車籠埔為活動斷層),仍計劃以鑽炸方式開挖隧道,並將所挖掘出的土石暫置在溪岸高灘地,幾乎與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模式如出一轍,但危險性卻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台灣每年仍不可避免的會有颱風豪雨陸續造訪,在氣候變異日益極端的趨勢之下,如莫拉克颱風所帶來每年發生機率為二百五十分之一的降雨量,難保不會在短短數年內再度在中部山區重演。而大安大甲溪越域引水工程所經之處及其下游,人口密度遠高於曾文水庫越域引水所經區域,其工程設計方式,在防災(包括釀災與受災)上,能否承受此種暴雨洪水?尤其在大甲溪上游,台電的青山電廠復建工程計畫,預計亦以鑽炸方式開挖五.六公里的隧道, 並在中橫四十‧五K的大甲溪高灘地堆置高達四十四萬立方米剩餘土石方,本計畫可有因應本次八八水災所降暴雨之影響及一併將該青山電廠復建工程堆置土石方對本案的關聯影響重新檢討評估?
因此建議,本案應進行第二階段的環評,至少應再退回專案小組釐清本工程計畫,能否承受如莫拉克颱風暴雨洪水的衝擊?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環評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去年1月,此開發案已被判「違法開發,建照無效,應全面停工」,但台東縣政府繼續上訴,業者也加快建設,將飯店主體完成;不過環保團體努力不懈,法院再判此環評應撤銷,環保團體認為業者應立刻將建物全數拆除。
美麗灣開發案在民國93年12月14日由台東縣府與業者簽訂興建、營運契約,95年3月動工。業者一開始提出的開發面積僅0.997公頃,不須經過環評,但後來又提出變更計畫,擴大開發面積至5.9公頃。
依環評法規定,休閒飯店、旅館興建或擴建,申請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就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但業者違法開工,且忽略東海岸管理局只能蓋3層樓的建議,完成5層樓旅館建築、圍起國有土地、不許居民進入,施工過程又將廢棄物掩入沙灘,嚴重破壞珊瑚礁生存。
環保署曾發文認定台東縣府與美麗灣渡假村公司違反環評法第7條,要求業者立即停工,但業者不理會;台東縣府前一批環評委員力擋此案,但後來台東縣府替換環委,換上不符環評法規定背景的環委、通過此案,環團於是提起公民訴訟。
前環評委員、律師詹順貴表示,美麗灣飯店離海太近,完全蓋在沙灘上,去年颱風來襲時,浪都打到一樓,建物上都有潮痕,顯示選址完全錯誤;而先進國家也都在拆除沙灘上的飯店、旅館,只有台灣還停留在舊思維。
詹順貴說,去年颱風並未對台東造成嚴重傷害,但這次莫拉克重創台東,顯示氣候變遷無法被人掌握;「飯店未經環評,還蓋得離海那麼近,簡直就是不顧遊客的性命安全!」
據了解,環評被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原因,可能是環評內容造假。業者在環評說明書中表示,在飯店基地50公尺的範圍內都沒有珊瑚礁,但依據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調查結果,最近的珊瑚礁距離岸邊恰好就是50公尺,去年還發現「貝氏耳紋珊瑚礁」,是台灣島海域首次記錄的珊瑚品種,聚落完整。
其次,據美麗灣渡假村約6百公尺山坡地附近有「黃金海岸渡假村」,此旅館也通過環評,雖未興建,但業者已提出環境差異分析進行變更,若此旅館營運,對東海岸影響極大。依據環評法規定,後開發者應將污染背景值納入參考,但美麗灣財團並未考慮「黃金海岸渡假村」的影響。
雖然已被撤銷環評,但詹順貴認為台東縣政府恐怕繼續上訴。詹順貴表示,台東縣政府當初在通過環評時,並無利益迴避,「環委總數是15人,但官派就5人;決議通過當天,環評委員只來8個,通過時,4個是官派的」,環團都認為縣府護航嚴重,擔心若強行營運,遊客的安全不保。環保團體認為,環保署站在中央主管機關立場,應積極介入,要求台東縣政府撤銷環評,把沙灘還給自然。
連署團體:
田秋堇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千里步道籌畫中心、中華野鳥學會、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台灣濕地保護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環境行動網、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綠黨、主婦聯盟、地球公民協會、 自然步道協會、民間關懷公共工程聯盟、荒野保護協會、看守台灣協會、淨竹文教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雲林環境保護聯盟、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色消費基金會。
「八輕國光石化」屬於國家重大政策;且沈世宏署長曾強調 ”推動國家重大政策,在規劃階段就依法進行「政策環評」;以避免像過去一樣,政策規劃完成後,才環評,容易造成經濟建設與環保的對立”。而馬英九總統也宣示,”台灣的環保政策要「政策環保」”。揭櫫了政策環評之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環保團體聯合發表以下聲明:
基於所述之三項理由,建議環評大會將國光石化於大城海埔地工業區(港)計畫予以退回,待政府完成「石化工業政策環評」與填海造陸之「土地使用政策環評」,且落實執行核定「台灣地區水資源開發綱領計畫政策環評」,才能進行環評之個案審查。
【理由一】先完成「石化工業政策環評」再審查個案
依經濟部98年6月1日經授工字第09820407740號函:「石化工業政策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預計於本(98)年度完成編撰,在99年度送環保署完成徵詢作業後,將提報行政院完成核定程序,作為我國石化工業發展之參考。」環保署權責在於環境保護,應當落實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故須待石化工業政策環評完成審查核定後,方可進行個案審查。
【理由二】填海造陸必須進行「土地使用政策環評」
1. 依土地使用政策環評細項:農業生產用地及保育用地,大規模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必須進行土地使用政策環評。
彰化縣大城海埔地位於濁水溪口北岸,是台灣母親之河濁水溪口僅存之自然泥質潮間灘地,具有天然海岸重要之生態功能。本區為中部區域計畫法所公告劃設之一般海岸保護區範圍,台灣國家重要濕地評選過程列入有爭議之暫定濕地,也是依照國際鳥盟嚴格定義,所劃設之鳥類重要棲地(IBA)。
2.依據國土綜合開發計畫-中部區域空間發展之六大功能分區,彰化海岸屬於「濱海海岸水域生態休憩區」,不是「石化園區」。
3.超過4,000公頃之大規模填海造陸,違反行政院96/7/30公告「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 :為確保台灣自然海岸線不再損失,避免不當設海岸工程,衝擊自然環境平衡,同時為順應國際趨勢,確保海岸永續發展;並以回復海岸自然風貌為願景。
4.彰化大城鄉位於嚴重地層下陷管制區,不符合經濟部水利署之地層下陷防治管治規範。大面積的填海造陸工程,無法解決地層下陷,更可能危害民眾居住安全。
5.整體產業發展方向錯誤,違反「彰化縣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核定本之結論(93/7/20): 彰化縣永續發展策略執行措施之一,為減緩地層下陷問題,必須減少耗水產業比例,避免過度集中。
【理由三】用水計畫違反「台灣地區水資源開發綱領計畫政策環評」
本案工業區(港)預計104年投產,每日消耗40萬噸的用水量。高耗用水計畫將無法滿足台灣地區水資源調配與公平原則,勢必造成中部地區水資源嚴重短缺。
經濟部於91年3月完成水資源政策環評審查,在「中部區域水資源開發計畫」中指出:
1.用水量超過水資源政策環評的4倍:
中部區域自來水系統供應各用水分區各期程採高成長之日需水量(p3-30),彰化地區工業用水90年27.22萬噸/日、95年35.08萬噸/日、110年37.36萬噸;整體工業用水量於90-110年間,增加10.14萬噸/日。
本案用水量日取40萬噸,超過原計畫用水量將近4倍。
2.水量豐枯嚴重不均的缺水壓力:
中部區域水資源之流量,豐枯比約為3.5:1。一旦遭逢5年或10年一缺之旱枯景況時,仍將面臨相當的缺水壓力。
環保署第166次環評會議,將列席申請者不當分類,支持開發者26人全數獲准入場,反對者僅10人獲准入場,經抗爭始增加3人,但仍有多人被阻擋在外...
詳見禁止旁聽環評訴狀,最高行政法院訴訟進行中
96/07/31(二)
10:00 – 4F2 「台中至大潭天然氣海底管線新建計畫大潭登陸段穿越藻礁之減輕破壞因應對策」專案小組審查會 (范委員光龍)
13:30 – 4F1 「龍風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 (李委員根政)
詳細會議議程內容如附件!
960719-第153次會議議程.pdf
960719-第153次會議說明.pdf
議程:
壹、宣讀本會第151次會議紀錄
貳、一般性開發計畫請核備案:
案由 彰濱工業區設置風力發電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風機編號第18、32號)
參、討論事項:
案由 玉昌工礦股份有限公司所領台濟採字第5223號申請花蓮縣秀林鄉和平礦區新核定及變更核定礦業用地環境影響說明書
肆、報告案
一、本月審查通過之變更內容對照表清單
(一)「霧峰電影文化城開發案變更內容對照表」
(二)「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興建計畫-第二期發展計畫新增濱海管理站規劃案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變更內容對照表」
二、依第150次委員會議報告案決議,報告本署組織條例有關中央對地方之權限說明
伍、第151次委員會臨時動議案
陸、散會
會議說明下載:第152次會議說明
96/06/20(三)
13:30 - 5F1 「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樹谷園區)開發計畫變更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四次初審會議 .
(陳委員光祖)
詳細會議議程內容如附件!
960615-第151次會議議程.pdf
960615-第151次會議說明.pdf
96/05/11(五)
13:30 - 15:00 5F1 「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
詳情請看環保署網頁:
http://atftp.epa.gov.tw/pub/096/J0/02263/096J002263.htm
詳情請參考環保署網頁:
http://atftp.epa.gov.tw/pub/096/F0/04112/096F004112.htm
◆時間:96年03月21日(三)09:30
◆地點:環保署13樓會議室
Continue reading "2007/03/21(三)環保署召開環評第150次會議"
◆時間:95年11月21日 (二) 14:00─15:30
◆地點:環保署13樓會議室
會議資料:東部交通政策環評公聽會會議資料
附件...
◆時間:95年11月20日(一)09:30
◆地點:環保署13樓會議室
Continue reading "11/20(一)環保署召開環評第146次會議"
95/10/16(一)
09:30-5F2「高雄都會區鐵路地下化綜合規劃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11:00-5F2「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龍潭基地(替代方案)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
95/10/19(四)
08:30-5F2「和平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
10:00-5F1「和平火力發電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
13:30-5F2「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用地新增與配置變更)」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議
15:00-5F2「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區擴廠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95/10/20(五)
09:30-5F2
「彰濱工業區設置風力發電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部分風機區位調整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11:00-5F2
「霧峰電影文化城開發案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12:00-5F2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為所領台濟採字第5398號礦業權(馬武督礦產)申請變更核定礦業用地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
13:30-5F2
「桃園縣觀音鄉及新屋鄉設置風力發電廠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
15:30-5F2「桃園縣私立新生高級醫事職業學校改制專科學校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時間:95年10月12日(四)09:30
◆地點:環保署13樓會議室
◆議程:
壹、宣讀本會第144次會議紀錄
貳、本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43次會議紀錄確認事宜
參、討論事項:
第一案 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二案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建設開發案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100-9等地號土地土石採取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陳情案
第三案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三、五路沿線土地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四案 台肥遷建至台中港營運投資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五案 憲兵司令部陽明山憲兵隊辦公及宿舍大樓整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
肆、一般性開發計畫請核備案:
第一案 屏東縣六塊厝農場設置加工出口區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差異分析分析報告
第二案 私立立德管理學院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第三案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發展路網環境影響評估松山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第四案 六輕四期擴建計畫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伍、報告案
一、台灣區電弧爐煉鋼業廢棄物共同處理體系環境影響評估相關疑義研商會
二、本月審查通過之變更內容對照表清單
95/09/25(一)
「一般觀光旅館豐邑尊榮飯店及國際觀光旅館承恩國際大飯店環境影響說明書」現勘
95/09/26(二)
13:30-5F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西湖試驗用地整體開發擴大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
15:30-5F2「老坑社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95/09/27(三)
14:00-9F「樹德新校區校園基地開發環境影響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15:00-5F1「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變更為零星工業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五次初審會議
16:30-9F「西濱快速公路員林大排至西濱大橋段新建工程(182k+720~212k+788)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
95/09/28(四)
「和平火力發電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現勘
95/09/29(五)
10:00-5F1「普台高級中學整體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95/09/19(二)
14:30-5F1「和平水泥廠環境影響說明書及差異分析報告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初審會
95/09/20(三)
「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零星工業區﹚環境影響說明書」現勘
95/09/21(四)
10:00-12F「國立清華大學仙宮校區開發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
13:00-13F「大林廠興建重油轉化工場暨媒組工場擴增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
15:30-5F1「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之遊憩區第二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第二次)」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議
95/09/22(五)
09:00-5F1「財團法人義大醫院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14:30-9F「彰化濱海工業區開發計畫變更內容對照表(線西區宏濱段60、61地號土地用途變更)」專案小組審查會
15:30-5F1「中國石油公司石化事業部林園石化廠汽電共生設備汰舊換新及製程改善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95/09/13(三)
09:00-13F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BOT第ㄧ期(遊一區、遊艇港區及停一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
11:30-5F3 「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暫停環境監測申請書」審查會
95/09/14(四)
14:00-5F2 「新豐仰德社區整體開發建築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15:30-5F2 「中山高速公路員林至高雄段拓寬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新闢斗六聯絡道路改善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專案小組審查會
95/09/15(五)
09:00-5F2 「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
14:30-5F2 「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四次初審會議
95/09/05(二)
09:00-13F 「國立清華大學宜蘭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
95/09/07(四)
14:00-12F 「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開放供外來旅客(每日最多4000車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確認會議
95/09/08(五)
09:00-5F2 「馬祖北竿機場跑道東移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及「馬祖南竿機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95/08/28(一)
13:30-13F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44次會議
95/08/29(二)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BOT第ㄧ期(遊一區、遊艇港區及停一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案現勘
95/08/30(三)
10:00-5F2 「布袋國內商港整體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12:00-5F2 「慈濟綜合醫院台中分院整體開發計畫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14:00-5F2 「高鳳技術學院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環境監測計畫)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15:30-5F2 「陸軍飛彈砲兵學校關廟基地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三次初審會議
95/08/31(四)
10:00-5F1 「龍港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暨龍港智慧型工業園區開發計畫增設風力發電機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初審會
14:00-12F 「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開放供外來旅客(每日最多4000車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確認會議
95/08/21(一)
「龍港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暨龍港智慧型工業園區開發計畫增設風力發電機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現勘
95/08/22(二)
「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專案小組現勘
95/08/17(四)
14:00-12F草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事規則研商會
95/08/18(五)
10:00-5F1「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建設開發案屏東縣枋寮鄉大響營段100-9等地號土地土石採取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
14:00-5F2「桃園煉油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時間:95年8月28日(一)13:30
◆地點:環保署13樓會議室
◆議程:
壹、宣讀本會第143次會議紀錄
貳、討論事項:
第一案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M9505煉製事業部高雄煉油廠第二煤裂工場環保汽油品質提升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二案 永康科技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三案 台中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台中市四期工業區南邊四十公尺(特三號路)道路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四案 台中生活圈2號縣東段4號線北段及大理聯絡道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五案 捷運系統三鶯線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六案 柏林高爾夫球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參、一般性開發計畫請核備案:
案 由 新竹科學園區四期擴建用地竹南基地變更計畫暨其擴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肆、報告案
本月審查通過之變更內容對照表清單
95/08/15(二)
14:30-13F「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園區三、五路沿線土地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五次初審會
95/08/16(三)
「布袋國內商港整體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現勘
95/08/17(四)
95/08/18(五)
09:00-12F「國立清華大學仙宮校區開發環境影響說明書新設變電站工程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議
10:00-13F「「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宜蘭城南基地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
12:00-5F2「安平港整體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13:30-5F2「「捷運信義線東延段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三次初審會議
15:30-5F1「「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
主辦單位:交通部運研所
時間:95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10:300
地點:交通部運研所五樓會議室
緣由:交通部運研所刻正辦理之「臺北與東部地區間運輸系統發展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案業於本(95)年6月6日舉行評估範疇界定會議,承蒙各位出席代表於會中對有關之政策目標、運輸系統發展方案及環境評估因子等,提出許多看法與建議,經本所與研究團隊進一步檢討辦理後,目前已完成部分內容之初步修正工作。為使本案評估研究結果能更具客觀性與周延性,擬透過座談會的方式,再度邀請各位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地方政府與部屬有關機關代表,共同協助本所檢視有關的修正內容。
95/08/07(一)
10:00-5F2「基隆市東岸聯外道路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14:00-5F2「彰化漁港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暨「彰化濱海工業區開發計畫土地使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
95/08/08(二)
14:00-13F「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龍潭基地(替代方案)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
95/08/09(三)
14:00-5F2「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北堤新建工程(含站區設施擴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
95/08/11(五)
14:00-5F2「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變更為零星工業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四次初審會
95年7月31日(一)
09:00「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之遊憩區第二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環保署5樓第2會議室
10:00「大林廠興建重油轉化工場暨媒組工場擴增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環保署5樓第1會議室
14:00「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開發計畫第二次土石方需求、污水外運、隔離綠帶增社區外排水溝渠、道路及監測井」等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環保署5樓第2會議室
16:00「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線基本路網增設R24車站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議/環保署5樓第2會議室
95/08/03(四)
「彰化漁港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暨「彰化濱海工業區開發計畫土地使用變更內容對照表」現勘
95/08/04(五)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宜蘭城南基地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現勘
95/07/24(一)
15:00-5F2「高速鐵路汐止維修基地開發環境影響第二次差異分析報告-(進出道路工程變更)」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議
95/07/25(二)
14:30-5F1「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高雄園區開發計畫廢棄物處理方式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95/07/18(二)
10:00-5F2「國醫中心職務官舍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95/07/19(三)
9:00-12F「旭陽高爾夫球場範圍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變更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10:00-5F1「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五結中興基地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95/07/20(四)
10:00-5F1台南科學工業園區二期基地開發暨原台南科學工業園區變更計畫(第六次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13:30-5F2「屏東縣六塊厝農場設置加工出口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議
15:30-5F1「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用地新增與配置變更)」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95/07/21(五)
10:00-5F2「坪頂淨水廠擴建執行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14:00-13F「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
文⊙林培杰 2006.07.06
6月30日,在政府鐵票部隊強勢壓境,再加上環保署從署長到科員的全力護航下,中科七星基地環評案件,作成有條件通過結論。
7月6日,內政部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召開第185次審查會,討論中科七星基地開發案件,在區委會諸位委員強力把關,以及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陳繼鳴副組長、林世民科長的秉公處理及堅持程序正義要求下,本案作成要求開發單位補正資料再審的會議結論。
有關中科七星基地開發案的實質問題,已屬「罄竹難書」,於茲不擬贅述。然而,面對同一個開發案件,環保署及營建署在審查問題及聽取民眾意見陳述的態度上,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態度,所以,筆者才會感嘆「平平都是『署』 捺ㄟ差這麼多」?!
首先,筆者要特別讚揚陳彥仲委員的專業風骨與堅持!在審查會進行中,陳委員明白指出,科學園區永遠都是以化整為零、單點突破的方式不斷提出一件又一件的開發案,然而又無法確實說明每一件開發案如何能夠促進公共利益的極大化,本案亦復如是。本此,陳委員明白揭櫫本開發案應不予核可開發的結論。
再者,筆者亦十分欽佩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陳繼鳴副組長、林世民科長對於本開發案的用水問題、國有土地是否涉及「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問題,能夠堅守營建署的專業立場,要求開發單位必須提出各目的事業主關機關的確切同意書面之後再予審查。
最後,筆者感慨最深的是,同樣是召開委員會大會,在處理當地民眾及環保團體陳述意見的要求時,在環保署,民眾及環保團體幾乎被視為「又是一群來亂的人」!你最好能閃多遠就閃多遠。然而,在營建署,民眾及環保團體不但都有機會可在審查會中表示意見;同時,即便在陳述意見完畢被要求離席時,民眾及環保團體都可以待在會場旁邊的旁聽席,聆聽後續的討論內容,凡此種種,都讓人覺得在兩個不同的政府機關,民眾及團體所獲得的待遇「大細漢捺ㄟ差這麼多」?!
「爾奉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筆者身為環保團體的一員,原以為可以在環保署可以找到支援的力量,沒想到最後只能當個受虐的下民。反倒是在營建署,我這個受瘧的環保下民卻意外感受到了另一種溫暖與希望的力量,箇中滋味,實難道盡!
◆時間:95年7月13日(三)9:30
◆地點:環保署13樓會議室
◆議程:
壹、宣讀本會第142次會議紀錄
貳、討論事項:
案 由 春秋礁溪渡假酒店一般觀光旅館籌設申請書環境影響說明書
參、一般性開發計畫請核備案:
第一案 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第二案 森之風知本渡假村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
第三案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晶圓八廠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第四案 省道台19甲拓寬改善計畫﹙33K+980~38K+191段﹚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第五案 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
肆、報告案
本月審查通過之變更內容對照表清單
95/07/07(五)
14:00-5F2「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整體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
95/07/06(四)
10:20-11:2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五結中興基地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現勘/五結鄉中興紙廠舊廠房(宜蘭縣五結鄉興南路9號)
95/07/10(一)
10:00-5F2「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三、五路沿線土地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
作者:文魯彬(現任環保署環評委員)周亞萍(律師)
2006.06.30
世居中科后里七星基地的農民鄉親們一大早就搭車北上,因為面板業者將進駐他們的家園,排放劇毒到他們據以灌溉的水源。后里已經是全台灣罹患肝癌比例第四高的鄉鎮,新的開發計畫通過還要繼續不斷的排出數以噸計的有毒氣體到他們呼吸的空氣裡。6月30日在環保署進行的環評審查委員會,將決定他們的命運。
然而,西裝筆挺的環保署長與其他行政院官員已經和樓上樓下近百警力嚴陣以待,彷彿是一道防衛財團的冰冷的牆,無情地隔絕了炎熱的太陽下在地農民的呼喊。平常只要換證就可以進入的官署,今天帶著開會通知單都不見得可以入場。
好不容易擠進會場的環保團體在會議爆出審查委員遭到環保署長幕僚關說的傳聞,遭到否認;顧問公司簡報過後,后里居民請來的專家學者帶來研究資料要求平衡報告爭取委員理解支持,他跟居民代表得到的待遇一樣:署長說:「謝謝,請你離開。」
草率的簡報過後是一段焦躁的等待,結果卻是無情的重擊。從未參與專案小組審查的七位官派委員裡,國科會委員胸有成竹的迴避表決,署長好整以暇的不參與投票,即使如此,在另外五張鐵票的護航下,最後以十比八有條件通過。
本屆委員會一共只有十四位專家學者委員。即使有八位委員主張不應開發又怎樣?你儘管專業審查,我大方依法護航。如同李根政委員奔出會場召告環評已死、如同二位委員當場辭職表示抗議,鄉親啊,請您們千萬別再相信甚麼專業把關、專業審查--因為甚麼都比不上官員上下一心,聯手護航。
環評委員集體退席,痛批環評制度已死
中科七星基地闖關,官派委員成投票部隊
2006.06.30
中科七星農場開發案,在未經充分討論,釐清歷來爭議的情況下,即草率地針對「有條件通過環評」和「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進行表決,結果以10:8票有條件通過本案。
支持應進入二階的8位委員都是專家學者;而支持有條件通過的10個委員中,有5位是從未親自與會參與專案小組討論的官派委員,若以環評制度所要求的科學與專業來說,這次的審議結果可以說是「行政院」的手伸進環評會的必然結果。
面對這種惡質、不尊重專業的審議結果,環評委員李根政、周晉澄、郭鴻裕、鄭先佑等人集體退席表示抗議。
以現今環評會的組成來看,21位委員中有7位是官派委員,如果官派委員都成鐵票部隊,那麼只要遊說、影響4位委員即可達到過半,未來只要行政院支持一定要通過的案件,不管遭遇多少質疑,都會通過。
中科七星農場的審議結果,等於宣告環評制度已死!這是台灣環境最深沈的悲哀,也是蘇內閣之恥。
謹此聲明!
環評委員:李根政、鄭先祐、郭鴻裕、詹順貴、徐光蓉、文魯彬
函
受文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旨: 建請 貴署延期舉行第142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詳如說明。
說明:
一、 本次委員會定於95年6月30日舉行,會議通知單上雖註記於95年6月22日寄出,但遲至今日(95年6月26日)為止,至少有徐光蓉、鄭先佑等二位委員未收到資料;郭鴻裕、詹順貴、李根政、文魯彬等四位委員則在今日近午才收到開會通知及會議議程。換言之,審閱資料時間僅餘三日或更少。
二、 按環境影響評估委員並非有給專任,平日亦有其他職務,如 貴署無法提早將會議資料寄達,公私兩忙之際,實無足夠時間投入審查會議資料;尤其本次委員會討論事項有中科三期、機場捷運等多案關係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審查態度應更為嚴謹,為使委員至少有一完整週末假期準備,建請 貴署延至下週舉行第142次會議,請 查照。
三、 另請 貴署踐行承諾,於每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召開七日前將會議資料寄達各委員,以便研讀。
提案人:徐光蓉、鄭先祐、郭鴻裕、李根政、文魯彬
中華民國95年6月26日
95/06/26(一)
9:00-13F「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發展路網環境影響評估松山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議
10:30-5F2「捷運系統三鶯線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五次初審會
95/06/30(五)
9:30-13F 第142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大會
議程下載:
檔案1
檔案2
檔案3
檔案4
檔案5
檔案6
95/06/19(一)
9:30-5F1「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五次初審會
15:00-5F2「農業生物科技園區開發計畫第一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專案小組第三次審查會
95/06/23(五)
13:30-5F1「西濱快速公路員林大排至西濱大橋段新建工程計畫(182k+720~212k+788)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15:00-5F2「陸軍飛彈砲兵學校關廟基地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
95/06/05(一)
10:00-5F1「大林廠興建重油轉化工場暨媒組工場擴增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
13:30-5F2「淡江大學蘭陽校園(第4次變更)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15:00-5F2「立德管理學院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
95/06/07(三)
9:00-5F2「台中生活圈2號線東段及4號線北段及大里聯絡道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
14:00-5F2「基隆市東岸聯外道路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15:30-5F2「第二高速公路後續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新營屏東段)配合經濟部吉洋人工湖(高屏大湖)開發-砂石運輸道路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專案小組審查會
95/06/08(四)
13:30-5F2「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晶圓八廠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審查會
95/06/09(五)
9:00-5F2「花東線鐵路電氣化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
11:00-5F1「金昌石礦申請核定暨變更核定礦業用地案(金昌、寶來及合盛原石礦三礦聯合開採)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
13:30-5F2「阿公店水庫更新改善計畫環境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會
文魯彬/(環保署環評委員) 周亞萍/(律師)
根據新聞報導,耗費政府二四五億公帑的竹北生醫園區,政府被指控圖利台灣高鐵;時間往前一個多禮拜,包括總統女婿在內數名社會菁英因涉嫌內線交易被羈押,揭露包括台中精密工業園區等土地開發案都可能有弊。
這些列名「挑戰二○○八」、「新十大建設」開發案,每個案子都有政府機關背書力保,要是有人阻擋,管你是地方居民還是各種審查會上的學者專家,一概歸類為投資障礙。中科后里科學園區旁的白布條飄蕩,擋不下行政院護航面板大廠進駐農場;機場捷運A2車站在堤防上落墩違法是吧?水利署馬上配合設計改建成防洪牆。
環評制度不是公文旅行裡的一站,更不是利益團體通往天國的階梯。全長五十一點五公里的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耗資至少九三六億新台幣,三重台北段歷經半年六次環評審查都未過關,全線機電標卻早已發包給日商丸紅公司,並在今年二月動工。官員強忍不悅的強調:「如果環評審查沒有過,政府將負擔高額違約金以及一、二百億以上的損失」、「交通部已經核給開發許可,現在就差環評而已請委員體諒」,當然還有最高指導綱領「機場捷運是國家門戶形象」。
簽署契約前居然沒有把環評結果可能不利列入免責條款,台北市政府捷運局的法律顧問顯然失職;開發許可先於環評通過而發給依法無效,交通部是為開發建設急昏了頭,還是沒有把環保署放在眼裡?
(原文刊載 2006.06.02 中國時報A15版中時論壇)
95/06/1(四)
9:00-5F2「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三重站至台北站段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六次初審會
95/6/2(五)
9:00-13F「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四次初審會
95/05/24(三)
「金昌石礦申請核定暨變更核定礦業用地案(金昌、寶來及合盛原石礦三礦聯合開採)環境影響說明書」現勘
95/05/25(四)
9:00-5F1「春秋礁溪渡假酒店一般觀光旅館籌設申請書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
11:00-5F1「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院壽豐分院及老人照顧社區整體開發計畫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
14:00-5F1「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
16:00-5F1「桃園煉油廠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
95/05/26(五)
9:00-12F「國立清華大學仙宮校區開發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
10:30-12F「苗栗縣竹南鎮、後龍鎮、通宵鎮、苑裡鎮設置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
14:30-5F3「雄星採礦場環境說明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








